建成17年,于今日爆破拆除,存在不足20年的長沙三一大道瀏陽河大橋,最近引起了網友的關注。
湖南當地媒體的報道中,并沒有這座大橋當初的設計壽命,一般來說,一座大橋的使用壽命絕對不止17年。只有兩個條件才會提前拆除,一是該橋的確出現了難以逆轉的險境,一是該橋影響到了城市的發(fā)展,不得不拆除。
從網友提供的材料看,是該橋的設計使用時間提早了三分之二,施工偷工減料,使用了設計一半粗的羅紋鋼材,造成了現在的結果。
但官方媒體并沒有提及這一點,只是說該橋部分鋼繩已經斷裂,該橋存在水泥脫落等5大“病癥”,出現功能性病害。
是早先的偷工減料,還是歲月流逝造成的損失,事實真相永遠只有一個,就看有關部門肯不肯調查和公布了。
聯想前幾年重慶綦江大橋、九江大橋倒塌等事故,公眾對于橋梁等公共設施安全的質疑越來越多,長沙三一大道瀏陽河大橋在施工時出現的問題,當時沒有引起重視,而到了17年后的現在,才對三一大道瀏陽河大橋進行爆破,安全隱患如達摩克利斯之劍一般懸在長沙城之上,叫人不得不焦慮。
世界上沒有一直堅固的事物,更多的是靠人的維護,當然事先的設計、事中的施工、事后的維護都很重要,規(guī)劃也需要前瞻性,不然,剛建了沒幾年的橋梁也好,道路也罷,拆來改去,浪費的還是納稅人的錢。而一旦造成人員傷害,那損失可不是以金錢就能計算的。(互聯網)